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4-03 点击数:

 

   为确保我校2026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文件和《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6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实施安排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对象

1.复试对象: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

2.调剂考生按我校调剂办法确定复试名单,请考生留意调剂系统通知及经济贸易学院招生电话通知。

三、资格复核

复核资料均需扫描为PDF或电子照片,最迟在复试前一天发送至招生学院指定的邮箱47-116@gduf.edu.cn,纸质材料待入学后提交。

复核资料清单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1

考生初试准考证复印件1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

正反两面复印

3

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及复印件 1

仅应届本科生提供

4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https://www.chsi.com.cn/)

仅应届本科生提供

5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仅往届本科生提供

6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仅往届本科生提供

7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http://www.chsi.com.cn/x1cx/)

仅往届本科生提供

8

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9

《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原件1

见附件1,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村委会出具。

10

《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

见附件2

四、复试时间与方式

1.复试时间:2026410日。

2.复试方式:远程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学科专业名称

远程复试安排

联系老师及电话

远程复试主平台

备用平台

平台测试时间

远程复试时间

应用经济学

腾讯会议软件

钉钉软件

49

18:00-19:00

410

13:30-17:00

张老师

020-37216230

请各位考生在平台测试前实名加入复试QQ群(群号:1084674504),具体通知会在该群中发布。

3.操作流程说明:

请考生下载附件3-5:《考生端远程复试操作指南》《考生端腾讯会议软件使用说明》《考生端钉钉软件使用说明》,查看远程复试操作要求及内容,建议多次试验至熟练操作以保障正式复试能够流畅进行。

4.模拟测试:

正式复试开始前,考生应依照学院指示,在指定时间进行线上平台模拟测试。考生须按要求登录系统,进入候考区,依照复试秘书安排,由复试秘书测试音频、视频效果,熟悉系统操作功能。测试无异常的考生,复试期间原则上须继续使用测试期间的设备、环境、网络;测试异常的,须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及时解决。考生须配合学院开展各项复试准备工作,拒不配合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程序、要求及考核内容

1.复试程序

1)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然后进入会议等候室等候,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2)面试老师与考生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会议室,面试结束。

2.面试要求

1)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口语(20分)、专业综合能力(80分)。

2)面试采取面试老师提问、考生思考后当场回答的方式逐一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面试由学校全程录音录像。

3.考核内容

1英语口语:考生用英语作3分钟左右自我介绍后再由面试老师提问、考生当场作答。

2专业综合能力:考生从试题库随机抽取专业问题并当场,面试老师可结合考生的回答进一步提问,专业综合能力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基础水平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人文素养与表达能力等。

4.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分别折算为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折算公式为:

初试折算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

复试折算成绩=考生复试总成绩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由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3.加分政策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七、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一)同等学力需加试,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020-87053297,邮箱:yjs@gduf.edu.cn;经济贸易学院电话:020-37216231,邮箱:47-116@gduf.edu.cn

(三)投诉与监督。纪检监察室:020-37216629,邮箱:jw@gduf.edu.cn


广东金融学院

经济贸易学院

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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