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数字经济和金融强国建设研究院的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运行,及时掌握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 在基地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由科研团队负责人召集并主持,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召开或根据研究院的重要科研工作任务,临时召集。
二、 研究院秘书须在例会召开一周前确定例会主要议题并书面通知研究院负责人和各研究团队参会人员。
三、 各科研团队负责人应将当前的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简要汇报,并引导与会者围绕确定的议题展开讨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研究院管理层在听取汇报和讨论后对研究议题相应的问题和解决方向进行点评,并提出指导方案。
五、工作会议召开后,研究院秘书做好会议纪要,报送有关机构及领导,并进行存档留存。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数字经济和金融强国建设研究院所有。
数字经济和金融强国建设研究院
2024 年 9 月 1 日